家人過世後,先收妥存摺、印章、證件和重要文件,暫停使用提款卡或網路銀行,也不要先分送有價物品。接著辦死亡登記、查金融遺產,再由繼承人依銀行文件辦理存款繼承;身分證交戶政事務所,健保卡等其他卡證分別向發卡或主管機關確認。遺物先造冊、拍照、分類,完成家人協議前先保管。

先做三件事:保管、停用、留紀錄
把存摺、提款卡、印章、身分證、健保卡、保單、權狀、手機與電腦集中保管。不要用往生者的帳號登入網路銀行、代刷卡或替換提款卡密碼。這些動作可能改變帳戶或資料狀態,也會讓家人難以確認原有財產和交易。
先拍下物品原本放置位置、外觀和數量,另記錄領取人、日期及去向。若物品在醫院、殯葬場所或租屋處,請經手單位列出交還內容,逐項核對後簽收。含有帳戶、身分或聯絡資料的物件,先放在可上鎖處,避免影本或密碼紙散落。
財物和生活用品先分開。現金、存款、珠寶、收藏品、車輛文件,以及可能有價值的物件,列入遺產清冊待確認;衣物、日用品、照片與手寫信則另外整理。物件難以判斷價值或所有權時,先拍照並保留原狀,請相關家人一起確認。
死亡登記時,身分證與戶口名簿怎麼辦
死亡登記可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部分國內死亡案件也可線上申請;依戶籍法第48條,應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辦理。
戶政司死亡登記須知列出的文件包括死亡證明或相驗屍體證明、申請人身分證、亡者身分證及戶口名簿。亡者有配偶時,另備配偶身分證和照片辦理換證;委託他人申辦,備妥委託書和受託人身分證。
死亡登記完成後,將除戶資料和死亡證明文件一併收妥;後續申辦若需亡者身分證明,先向受理機關確認可接受的資料。
把健保卡、金融卡、信用卡、駕照、會員卡與門禁卡分開整理,記下發卡或管理單位及聯絡方式,再詢問停用、註銷或繳回方式。健保退保狀態向健保署確認,實體卡片不要當成退保完成的證明。
家庭可把「須交回戶政」和「另洽發卡單位」分成兩袋,旁邊附上聯絡紀錄。已辦死亡登記的家人可參照本站死亡登記流程與應備文件,核對申辦人、文件及後續除戶資料。
存摺與帳戶:先查金融遺產,再辦繼承
找到存摺不代表帳戶資料已完整。可由未拋棄繼承的繼承人、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使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電子憑證查詢;財政部說明臨櫃方式為「洽任一國稅局、直轄市地方稅稽徵機關臨櫃申請」。財政部列出的查詢方式與申請人資格見金融遺產查詢說明。
金融遺產查詢是盤點資料,不是把存款直接領出來。取得查詢結果後,按銀行或金融機構分列帳戶,再向開戶機構詢問繼承申請表、全體繼承人資料、遺產稅證明及代理文件。送件前把機構提供的文件清單逐項打勾;存摺遺失時,先詢問掛失和繼承如何併辦。
整理時可把死亡證明、可辨認全體繼承人的戶籍資料、遺產稅相關證明及委任文件分開標記,再按承辦機構要求備妥。若有缺件通知,把補件項目和期限記在清冊裡;原件交出時保留收件紀錄,避免不同家人重複申請或無法追蹤文件去向。
有多位繼承人時,先確認全體繼承人及彼此聯絡方式,再決定如何備件、誰到場或是否委任代表。民法第1151條規定,數名繼承人在遺產分割前,對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領款與分配方式,宜由繼承人依金融機構程序共同確認。若家人對繼承人、遺囑或遺產範圍有爭議,先保存資料並尋求法律專業協助。
若尚未掌握亡者有哪些金融帳戶,可參照本站金融遺產一站式查詢教學了解資料查詢範圍。查詢結果應與家中存摺、往來通知及稅務資料互相核對;發現帳戶後,再依該機構的書面流程送件。

遺物怎麼分:先造冊,再討論保管與分配
逐間檢查抽屜、保險箱、書桌、手機、電腦和雲端帳戶,把找到的物品記在同一份清冊。建議欄位包括名稱、數量、所在位置、照片檔名、保管人、是否可能有財產價值,以及後續待辦。清冊是盤點工具,不等於遺產分割協議。
| 分類 | 物品例子 | 先採取的處理 |
|---|---|---|
| 金融與身分文件 | 存摺、金融卡、身分證、保單、印章 | 封存並記錄保管人;逐一聯絡主管或發卡機構 |
| 有價財物 | 現金、珠寶、收藏品、車輛或權利文件 | 拍照、記數量與位置,先列入清冊供繼承人確認 |
| 生活物品 | 衣物、家具、廚具、日常用品 | 先徵詢家人意見,再安排保留、移交或清理 |
| 紀念與數位資料 | 照片、信件、手機、電腦、雲端檔案 | 備份重要資料,保護帳號資訊,確認家人希望保存的內容 |
一件物品可能同時有使用價值、情感意義和財產價值。例如手錶可能是紀念品,也可能有可辨識的收藏價值。先記錄狀態和來源,不急著贈送、出售或丟棄;家人對歸屬有共識後,再在清冊註明由誰保管或如何處理。
照片、信件和數位檔案可先複製到家人共同同意的位置,再確認原件由誰保存。手機或電腦可能含有銀行驗證、私人對話和工作資料,不要為了找帳戶密碼而任意登入、重設或清除裝置;先聯絡電信業者、服務機構或相關資料管理者了解正式處理方式。
容易遺漏的物件與通知
除了家中明顯的存摺,還要留意保管箱、電子支付帳戶、基金、證券、貸款或信用卡債務、保險、儲值卡及投資理財帳戶。私人契約、租屋押金、店家寄放物品或家中現金也分開記在清冊,查金融遺產資料以外的項目再逐一確認。
紙本信件、簡訊和電子郵件可以協助找出往來機構。看到帳單或通知,記下機構名稱、帳號末碼、到期日與客服聯絡方式,先查證再回覆。不要把密碼、驗證碼或完整卡號傳到家庭群組;聯絡機構時,使用官網或帳單列出的正式電話。
若租屋處、工作場所或寄物空間仍有亡者物品,請管理者列明件數、取回方式和期限,將往返訊息存檔。這類物品的所有權或契約關係可能需另核對,先留下收據、照片和聯絡紀錄,避免和家中一般垃圾混在一起處理。
把往來文件分成「金融帳戶」「保險」「房屋與租約」「工作與退休給付」「水電電信與訂閱」幾類。每份文件只記機構名稱、聯絡方式、帳號末碼、文件日期和待問事項;完整身分證字號、卡號、密碼不必抄進共用清冊。紙本原件另收在信封或資料夾,封面標註保管人,家人要借閱時留下取件紀錄。
帳單和扣款通知先辨認是應付費用、退款、押金還是其他往來,不要看到帳戶有餘額就直接當成可分配現金。把通知日期、金額、繳費狀態記在清冊旁,致電發單機構時詢問未結費用、停止服務及是否有款項待領。每項確認結果記下日期和承辦單位,後續家人便能沿著同一筆紀錄接手。
手機、電腦和雲端資料先確認哪些是家人需要保存的文件或照片,再安排備份和裝置保管。不要把驗證碼或登入密碼集中寫在共享表格;若帳號牽涉自動扣款、雲端儲存或工作資料,向服務提供者詢問正式的帳戶處理程序,完成前保留帳單、通知及聯絡紀錄。
一份可直接照著走的整理順序
- 集中存摺、證件、印章、保單、權狀和電子裝置,拍照並登記保管人。
- 辦死亡登記,交回亡者身分證,申請除戶資料;其他卡證逐一聯繫主管機關。
- 查詢金融遺產,將查得帳戶與家中文件相互核對。
- 向各金融機構詢問文件、到場或委任方式,讓繼承人共同確認後申請。
- 完成有價物品清冊,討論保管和分配;未確認歸屬前先封存。
- 依清冊處理日用品、紀念物、數位資料及外部寄放物品,保留交接紀錄。
家人可以指定一位負責保管文件、另一位記錄聯絡和進度,所有原件移交都寫下日期與簽收人。資料分散在不同住處時,先更新清冊位置,不必一次搬走全部物品;每完成一個機構的手續,就把回函、申請書影本和收據放回同一個資料夾。
原件送到機關或金融機構前,先記下文件名稱、份數、交件日期和受理單位;若需留存副本,先確認影本用途並遮蔽不必要的個人資料。受理後把收件證明、補件通知和聯絡紀錄放在該項目下,標明目前是已送件、待補件或已辦結,家人接手時就能辨認下一步。
若需要死亡證明、除戶資料、金融遺產查詢或銀行申請等不同文件,分別標上用途與份數。死亡證明正本可能由受理機關留存,先詢問開立單位如何申請足夠份數;留存的影本註明交給哪個機關,避免重複跑流程。
常見問題
亡者的存摺找不到,還能查有哪些帳戶嗎?
可以由符合資格的繼承人等向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金融遺產查詢;臨櫃則依財政部說明「洽任一國稅局、直轄市地方稅稽徵機關臨櫃申請」。查到帳戶後,再向該金融機構確認繼承文件。
家人可以直接使用亡者的提款卡領錢嗎?
不應以亡者的提款卡或網路銀行自行領款。先依民法第1151條確認遺產分割前的共同權利狀態,再由繼承人依金融機構程序辦理。
健保卡要交給戶政事務所嗎?
戶政司死亡登記須知列為應備文件的是亡者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健保卡應另向健保署確認退保及卡片處理方式;可從健保卡背面或健保署網站查詢聯絡管道。
親人留下的衣物和照片可以先整理掉嗎?
先盤點、拍照並詢問家人。具有財產價值或歸屬未明的物件暫緩移出;一般用品和紀念物則依家人討論結果保存、移交或清理。
清冊是不是簽了就代表遺產分好了?
不是。清冊記錄物品及保管情形,不能取代遺產分割協議或其他必要程序;民法第1151條適用於分割前的共有狀態。
本文為法規資訊整理,非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律師/地政士/會計師。
最後更新:202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