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繼承目前沒有全流程的線上聲請管道——聲請狀跟戶籍謄本、印鑑證明等應備文件,法院原則上都要求正本,必須用親自遞送、委託代辦或郵寄這三種書面方式送達法院。網路能先做的,只有查詢電子戶籍謄本內容、下載官方聲請狀範例這類前置準備,印鑑證明仍須臨櫃辦理。
拋棄繼承可以網路申請嗎?先看結論
不行。民法第1174條明文規定拋棄繼承「應…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法律本身就要求書面,沒有像部分行政程序那樣「線上填表送出」的管道;戶籍謄本、印鑑證明這兩項應備文件,法院受理時也要求正本,電子版本無法取代。
3個月的拋棄期限怎麼算、應備文件完整清單與常見誤解,見〈拋棄繼承流程全攻略:期限、文件、費用〉;這篇專門談「怎麼把文件實際送到法院」跟「哪些步驟能先上網做」。
三種遞狀方式怎麼選
| 方式 | 怎麼做 | 適合情況 | 注意事項 |
|---|---|---|---|
| 親自遞送 | 本人或委託家屬帶正本文件到法院收狀處 | 住家離法院近,想當場問清楚有沒有缺件 | 建議先確認法院收狀時間 |
| 郵寄送達 | 掛號郵寄到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的地方法院 | 人不在當地、行動不便 | 以法院收狀日而非郵戳日認定是否逾期,要提前預留郵寄天數 |
| 委託代辦 | 委任律師或地政士代為遞狀 | 想省事、案情複雜(例如未成年子女需選任特別代理人) | 需另付委任費用,行情因受託人而異,具體金額請洽委任對象 |
親自遞送前,建議先打電話向受理法院的家事服務中心或訴訟輔導科確認收狀時間,當場問清楚有沒有缺件,比事後補正省時間。
郵寄送達建議用雙掛號並保留收據:法院認定期限是否遵守,看的是法院實際收到聲請狀的日期,不是郵局收件的郵戳日,寄件時務必抓出郵務往返的緩衝天數。
委託代辦除了省去親自往返法院的時間,遇到案情複雜的情況(例如繼承人中有未成年子女,須先聲請法院選任特別代理人才能代為拋棄)另有程序要處理,是否與拋棄繼承聲請一併提出,建議洽詢受任律師或地政士評估。
三種方式在整個流程中的位置,也可以直接看下圖:

文件準備:哪些能先上網做,哪些一定要正本
被繼承人除戶謄本與拋棄人戶籍謄本,內政部戶政司提供線上查詢與列印電子戶籍謄本的服務,需要自然人憑證,可以先核對記事欄內容有沒有缺漏;但法院收件目前仍要求正本,電子版無法取代。
印鑑證明的部分:不論是不是第一次辦理印鑑登記,印鑑證明本身都要臨櫃辦理,戶政司的網路申辦服務項目不包含印鑑證明核發;第一次登記還要先帶印章到戶籍地戶政事務所完成登記,才能之後申請印鑑證明。
聲請狀本身,司法院網站提供〈家事聲請狀——聲請拋棄繼承准予備查〉的書狀範例可以下載參考,但填完仍要簽名、以正本送出,不是線上填完就算數。

官方參考頁面:電子戶籍謄本線上申辦服務見內政部戶政司|現戶全戶電子戶籍謄本申辦作業;印鑑登記與印鑑證明的辦理規定(核發仍須臨櫃)見內政部戶政司|印鑑登記及印鑑證明業務。
應備文件中的繼承系統表,官方範本下載連結(含直鏈)與逐項填寫規則,見〈繼承系統表怎麼填+範本下載〉。
什麼情況建議直接找律師或地政士代辦
兩種常見的複雜情況,建議優先考慮委託代辦:一是繼承人中有未成年子女,涉及選任特別代理人的先行程序;二是家族成員多、牽涉多個順位或已歿繼承人與代位繼承,繼承系統表親屬關係複雜,自己填容易漏列或標錯。
委託專業協助確認文件正確性,可以降低因文件缺漏被要求補正、拖累後續審查進度的風險;即使委託代辦,聲請狀的簽名與正本文件仍是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的責任,代辦人只是代為遞狀與確認文件齊全。
常見誤解:送出等於辦完了嗎?
拋棄繼承是單獨行為,只要在3個月內把聲請狀送達法院,依民法第1175條,效力溯及繼承開始時發生,不是等法院「准予備查」才算數;法院審查需要一段時間,才會核發准予備查的結果,但這段等待期不影響已經生效的送達。
法院准予備查後,可以到司法院網站「家事事件公告」專區查詢結果,這份查詢紀錄也可以作為向地政機關辦理繼承登記時的證明文件之一。自己拋棄後下一順位繼承人會不會被通知、要不要跟著拋棄,見拋棄繼承後順位怎麼遞補。
常見問題
拋棄繼承真的完全不能線上完成嗎?
目前查不到任何「線上填表直接送出聲請」的官方管道。能上網做的都只是前置準備(查詢文件內容、下載範例),正式送件仍要用書面正本,透過親自遞送、委託代辦或郵寄三選一送達法院。
電子戶籍謄本可以直接拿去給法院用嗎?
目前查到的資訊是法院要求正本,電子版無法取代。實際是否接受電子謄本,建議送件前先洽詢受理法院的家事服務中心確認,避免白跑一趟。
印鑑證明一定要親自辦理嗎?
是。印鑑證明的核發不論是不是第一次登記,都要臨櫃辦理,戶政司的網路申辦服務項目不包含印鑑證明核發;第一次登記還要先帶印章到戶籍地戶政事務所完成登記。
郵寄遞狀要抓多少緩衝天數,才不會超過3個月期限?
期限認定是以法院收到聲請狀的日期為準,不是郵戳日。建議在期限截止前及早寄出、預留郵務作業與掛號往返的緩衝天數,具體要抓幾天,建議直接洽詢受理法院。
委託律師或地政士代辦,費用大概多少?
行情因案件複雜度與受託人而異,本站不比較特定業者的收費,具體金額請直接洽詢委任對象,並在委任前確認費用範圍與服務內容。
法院通知補正文件,會不會影響已經生效的拋棄?
不會。前面提到民法第1175條規定拋棄效力溯及繼承開始時發生,補正是針對已經送達的聲請補充資料,不是重新起算3個月期限;只要原始聲請狀確實在期限內送達法院,拋棄的效力已經確定,補正只是讓法院能完成後續准駁的行政作業。
本文為法規資訊整理,非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律師/地政士/會計師。
最後更新:202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