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系統表怎麼填+範本下載|人生大事一點通

繼承系統表怎麼填+範本下載

繼承系統表沒有全國統一強制格式,但遺產稅申報、繼承登記、法院拋棄繼承聲請都要附這份文件。司法院提供格式一、格式二、格式三三種官方範本可直接下載,本文說明怎麼選、逐項填寫規則與常見錯誤。

繼承系統表是什麼?哪些程序要用到

繼承系統表是以被繼承人為核心,依民法第1138條的法定繼承順序,整理配偶與各順位繼承人親屬關係、生死狀態的表格或圖示,目的是讓受理機關能辨識法定繼承人的範圍。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公告的〈繼承案件申辦流程〉,把「繼承系統表及各繼承人現戶戶籍資料」列為申報遺產稅的應備文件之一;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法院受理拋棄繼承聲請或遺產清冊陳報,也都會要求檢附。申報遺產稅整體流程與其他應備文件,見〈遺產稅申報流程:期限、文件、罰則〉。

目前沒有一份「全國唯一強制」的官方表格:司法院公告的格式一、格式二、格式三,是可以直接下載列印、內容涵蓋完整的通用範本;部分地方地政事務所另外提供線上簡易產生器方便單純案件快速產出,但那是地方單位的加值服務,不是全國統一規定。各機關收件是否要求特定格式,請以送件機關最新公告或現場承辦人員說明為準。

官方範本下載(司法院提供,格式一、二、三擇一使用)

以下範本由司法院「書狀範例-家事」類別公告,同一份檔案內含三種格式,下載後依需要選一種列印填寫;連結為官方頁面與檔案直鏈,發布前已實測開啟正常:

若受理機關(例如特定法院或國稅局櫃檯)要求用自己公告的表單,以該機關版本為準;本文範本可作為沒有特別規定時的通用選擇,也可以用來核對自己填的欄位有沒有漏掉。

三種格式怎麼選

格式呈現方式特色適合情境
格式一樹狀圖以被繼承人為中心畫出親屬關係,每位子女欄位另有「絕嗣」勾選欄家中有已歿繼承人、涉及代位繼承,需要清楚看出世代關係
格式二條列式依第一至第四順位分區塊列出各繼承人姓名與出生年月日家庭結構單純(配偶+在世子女),要填的人少、格式最快
格式三表格式以民法第1138條的四個順位為欄位,並附填寫備註機關要求逐項核對繼承人資格,常見於法院書狀

三種格式怎麼選,也可以直接看下圖的判斷流程:

繼承系統表三種格式怎麼選決策流程圖:家庭結構單純選格式二條列式、有已歿繼承人或代位選格式一樹狀圖、機關要求逐項核對選格式三表格式

格式一(樹狀圖)示範:看懂欄位在畫什麼

格式一把親屬關係畫成樹狀圖:被繼承人放在中心,配偶緊鄰在旁(當然繼承人,不算入四個順位);往上是父母(第二順位)與祖父母(第四順位),旁邊是兄弟姊妹(第三順位),往下是子女(第一順位)與孫子女。下圖是簡化示範:

繼承系統表格式一樹狀圖填寫示範:被繼承人居中,配偶在旁,往上父母與祖父母,旁列兄弟姊妹,往下子女與代位孫子女,並標示絕嗣勾選欄

圖中「次子」已歿的情況最容易漏填:官方範本規定每位子女欄位都要加註「絕嗣:□是□否」,如果次子留有子女(被繼承人的孫子女),要打「否」並由孫子女代位繼承那一份應繼分(民法第1140條)。

只有次子沒有子女、或子女也已歿,才打「是」。代位繼承只限第一順位適用,詳細規則見〈繼承順位與應繼分:法定繼承人一次看懂〉。

逐項填寫規則:官方範本內建的4個必守重點

  1. 各繼承人不論是否已拋棄繼承,都要列入系統表——拋棄與否是另一個法律程序(見〈拋棄繼承流程全攻略:期限、文件、費用〉),系統表要先把「法定繼承權範圍內」的人完整列出來,不能因為某人已拋棄就直接刪掉不寫。
  2. 已過世的繼承人仍要列入,並加註「○年○月○日死亡」;如果是第一順位且留有子女,代表可能涉及代位繼承,務必標示清楚,避免受理機關看不出親屬關係鏈。
  3. 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的每一位繼承人,都要加註「○年○月○日出生」的出生日期。
  4. 繼承人的戶籍地址或送達地址,不寫在系統表本身,另外附上一份「繼承人名冊」列出詳細地址。

常見填寫錯誤

  • 誤以為已拋棄繼承的人不用列入——拋棄繼承是另外的法律程序,系統表上仍要列名,最後有沒有分到遺產是拋棄程序決定的事。
  • 已故繼承人漏標死亡日期,導致代位繼承的親屬關係鏈斷掉,受理機關看不出孫子女是依什麼身分列入。
  • 把戶籍地址直接寫進系統表格子裡,沒有另外附繼承人名冊——地址是名冊的內容,不是系統表本身要呈現的欄位。
  • 格式選錯:例如機關要求逐項核對卻只交簡易的條列式(格式二),可能被要求補正;不確定時優先用涵蓋欄位較完整的格式一或格式三。

系統表填好之後,接著要處理的遺產稅申報書各欄位怎麼填、常見漏填情況,可參考〈遺產稅申報書怎麼填?各欄位填法與常見漏填〉。

常見問題

已經辦理拋棄繼承的人,還要列在系統表上嗎?

要。官方範本備註明確要求「各繼承人不論拋棄與否均須列入」,系統表呈現的是法定繼承權範圍內的親屬關係,拋棄與否是後續程序決定的事,不影響系統表本身要不要列名。

繼承系統表跟繼承人名冊是同一份文件嗎?

不是。官方範本備註寫明「繼承人戶籍地址(或送達地址)詳如繼承人名冊」,系統表本身只呈現親屬關係與生死、繼承狀態,實際地址要另外準備一份繼承人名冊。

可以自己用Excel或手繪,不用官方範本嗎?

沒有規定一定要用官方範本的版型列印,重點是內容要完整呈現親屬關係、生死狀態與繼承狀態,尤其是前面提到的4個必守重點(拋棄者仍列入、已歿標死亡日、第一順位標出生日、地址另附名冊)不能漏。用官方範本可以直接對照這4點自我檢查,比自己從零設計版面更不容易漏欄位。

同一份系統表可以拿去給法院、國稅局、地政事務所都用嗎?

有可能,但各機關收件時是否要求特定格式或加註事項,實務上可能不同。建議送件前先確認要送交哪個機關,若對方另有公告的表單或格式要求,以受理機關的最新公告或現場承辦人員說明為準。

代位繼承的部分要怎麼確認自己填得對不對?

代位繼承只適用於第一順位,且限於該順位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已死亡或喪失繼承權的情形,前面〈繼承順位與應繼分〉一文有詳細規則;系統表上只要正確標示死亡日期與「絕嗣」欄位,受理機關會依此判斷代位關係是否成立。

本文為法規資訊整理,非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律師/地政士/會計師。

最後更新:20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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