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留分是民法保障法定繼承人的最低遺產比例,遺囑或生前贈與若侵害到它,繼承人可以依法「扣減」討回。現行規定下(民法第1223條),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是應繼分的1/3。
2026年7月28日三讀通過的民法修正案,將刪除兄弟姊妹這一項特留分,總統已於2026年8月17日公布,確定自2027年2月17日起施行。適用新制或舊制,關鍵在被繼承人的死亡日,不是遺囑訂立日(詳見下方時間軸)。
特留分是什麼?跟應繼分有什麼不同
應繼分是法律按繼承順序與身分分配的「應得比例」,但被繼承人可以透過遺囑或生前贈與,把財產分配得不一樣,甚至完全不留給某位繼承人。
特留分則是法律替特定繼承人劃出的「最低保障線」:依民法第1187條,遺囑人只能在「不違反特留分規定」的範圍內自由處分遺產。也就是說,特留分是應繼分之下的一個保底比例,遺囑人再怎麼分配,都不能把繼承人在這個比例內能拿到的財產完全拿走。
如果遺囑或死因贈與侵害到特留分,被侵害的人可以依民法第1225條主張「扣減」:向拿走過多份額的受遺贈人,按其所得比例要回不足的部分。
現行特留分比例:五種身分各拿多少
民法第1223條把特留分依身分分成五款,比例都是以「應繼分」為基準去算:
| 身分 | 特留分比例(民法第1223條) | 2026 修法後(施行日以後死亡) |
|---|---|---|
| 直系血親卑親屬 | 應繼分 1/2 | 不變 |
| 父母 | 應繼分 1/2 | 不變 |
| 配偶 | 應繼分 1/2 | 不變 |
| 兄弟姊妹 | 應繼分 1/3 | 刪除,不再享有特留分 |
| 祖父母 | 應繼分 1/3 | 不變 |
法定繼承人的順位(除配偶外,依序是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與應繼分怎麼算,可以參考〈拋棄繼承流程全攻略:期限、文件、費用〉一文中的整理。

2026 修法重點:兄弟姊妹特留分被刪除了
立法院於2026年7月28日三讀通過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刪除原本第4款「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3分之1」,其餘四款(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配偶、祖父母)的特留分比例維持不變。
這次刪除的是「特留分」,不是「繼承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留遺囑,兄弟姊妹在沒有更前順位繼承人時,依法定繼承仍會分配到遺產;改變的只是——遺囑人立遺囑把兄弟姊妹的份額完全排除時,兄弟姊妹再也不能主張特留分扣減討回。
施行時間依同日三讀通過、增訂於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的第12條:修正條文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總統已於2026年8月17日以總統令公布這項修正,換算後正式施行日確定為2027年2月17日。
新舊制怎麼分?看被繼承人的死亡日
繼承自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民法第1147條),因此新舊制的分界點,看的是被繼承人的死亡日期落在新制施行日的前後,不是遺囑訂立日期,也不是遺產分割、繼承登記或訴訟提起的日期。

| 情況 | 適用法律 | 依據 |
|---|---|---|
| 被繼承人在2027年2月17日前死亡 | 舊制(兄弟姊妹仍有特留分) | 民法第1147條+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條 |
| 被繼承人在2027年2月17日或以後死亡 | 新制(兄弟姊妹特留分已刪除) | 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2條 |
| 遺囑在2027年2月17日前訂立,被繼承人在此之後死亡 | 仍適用新制,訂立日期不是分界 | 同上,以死亡日判斷 |
正式施行日已確定為2027年2月17日;日後若全國法規資料庫或官方公告內容與本文有出入,請以最新公告為準。
特留分被侵害怎麼辦:扣減權
如果被繼承人的遺囑或死因贈與,讓特留分權利人實際拿到的財產低於法定的特留分比例,該權利人可以依民法第1225條,在不足的範圍內向受遺贈人主張扣減;受遺贈人有多人時,按各自所得的遺贈價額比例分攤。
扣減權要怎麼主張、有沒有除斥期間等程序性問題,屬於個案判斷,建議洽律師協助處理,本文僅說明制度本身,不提供個案結論。
遺囑要怎麼寫,才不會生出特留分爭議
依民法第1187條,遺囑人在不違反特留分規定的範圍內,可以自由處分遺產。換句話說,寫遺囑前先算清楚每位法定繼承人的特留分比例,把可自由分配的部分控制在特留分之外,是降低事後扣減爭議的制度性做法。
是否要利用這次修法排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遺囑該怎麼安排比較適合自己的家庭狀況,屬於個人財產規劃判斷,需要依個案評估,本文不提供個案建議,請洽律師或地政士協助擬定遺囑。想進一步了解遺產整體的稅負規劃,可參考〈遺產稅免稅額與試算:2026年最新金額怎麼算〉。
常見問題
特留分和應繼分有什麼不一樣?
應繼分是法律分配的「應得比例」,特留分則是法律替繼承人保留、遺囑人不能完全拿走的最低比例,兩者依民法第1223條依身分別有不同比例(見上文第二節)。
2026年修法後,兄弟姊妹還有繼承權嗎?
有。這次修法刪除的是「特留分」,不是「繼承權」。沒有遺囑時,兄弟姊妹在沒有更前順位繼承人時仍依法定繼承分配遺產;差別只在遺囑人可以用遺囑把兄弟姊妹的份額完全排除,兄弟姊妹不能再主張扣減(見「2026 修法重點」一節)。
修法什麼時候正式生效?
修正案已於2026年7月28日三讀通過,總統於2026年8月17日公布;依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2條,公布後6個月施行,正式生效日確定為2027年2月17日。
現在(新制施行前)能不能先靠遺囑排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
不行。新舊制的分界看的是被繼承人的死亡日,不是遺囑訂立日;只要被繼承人在2027年2月17日之前死亡,即使遺囑是最近才寫的,仍適用舊制,兄弟姊妹依然有特留分(見「新舊制怎麼分」一節)。
本文為法規資訊整理,非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律師/地政士/會計師。
最後更新:202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