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戶謄本可以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臨櫃申請,規費每張新臺幣15元;若是為了繼承需要線上申辦,不能用一般「現戶電子謄本」服務(不含除戶資料),要改用內政部戶政司專屬的「網路申辦繼承案件戶籍謄本」系統,限具繼承權資格的繼承人本人親自以自然人憑證申請,部分繼承人身分還要另外上傳利害關係證明文件。
除戶謄本是什麼?跟現戶謄本差在哪
戶籍謄本依戶籍狀態分成「現戶」與「除戶」兩種。現戶謄本記載目前仍在該戶籍內的人口資料;除戶謄本則是記載已經死亡、遷出或除籍者最後的戶籍資料。家人過世後,辦理繼承相關程序需要一份記載其死亡日期、除戶前戶籍資料的謄本,就是這裡說的除戶謄本。
因此繼承登記、拋棄或限定繼承聲請、遺產稅申報,用到的都是「被繼承人的除戶謄本」,不是繼承人自己目前的現戶謄本;兩者是不同文件,申請時要指名要「除戶」謄本,戶政人員才會查調除戶資料。
到哪裡申請?誰可以申請?規費多少?
臨櫃申請除戶謄本,可以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不限被繼承人生前的戶籍地,這點跟部分需要回原戶籍地才能辦的登記事項不同。申請人資格分三種:本人、利害關係人(如繼承人本人以外的其他繼承人),以及受委託人;委託申請要備妥委託書與委託人的身分證明文件。
| 身分 | 應備文件 | 備註 |
|---|---|---|
| 本人 | 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 國民身分證、護照等擇一 |
| 利害關係人 | 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利害關係證明 | 僅能取得與自身利害關係相符部分的資料 |
| 受委託人 | 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委託書 | 委託人在國外或大陸地區簽署需經駐外館處或海基會驗證 |
請領除戶謄本應繳納規費,依戶政規費收費標準第2條,除戶謄本目前每張收費新臺幣15元,臨櫃與線上申辦金額相同(一般現戶電子謄本則是免費,見下節對照)。
線上申辦除戶謄本:兩個系統不要搞混
拿自然人憑證登入內政部戶政司網站申請現戶電子謄本,並不能直接線上印出除戶謄本——現戶電子謄本與除戶謄本走的是兩個不同系統,服務範圍不互通。

| 現戶電子謄本(一般線上服務) | 網路申辦繼承案件戶籍謄本 | |
|---|---|---|
| 適用範圍 | 僅本人目前的現戶資料,不含除戶/除口紀錄 | 被繼承人除戶謄本,供繼承案件使用 |
| 可申請人 | 當事人本人 | 具繼承權資格之繼承人本人,不開放代辦 |
| 需要憑證 | 自然人憑證 | 自然人憑證 |
| 額外文件 | 不需要 | 依申請人身分而定(見下節說明) |
| 費用 | 免費 | 每張15元 |
換句話說,如果目的是取得被繼承人的除戶謄本,一般「現戶電子謄本」服務查不到、也印不出來;要嘛改用下一節的「網路申辦繼承案件戶籍謄本」,要嘛直接臨櫃辦理。詳見內政部戶政司|現戶全戶電子戶籍謄本申辦作業官方頁面的服務範圍說明。
網路申辦「繼承案件戶籍謄本」實際流程
這個系統限具有繼承權資格的繼承人本人申請,不能請人代辦,一律要用自然人憑證登入。
是否要上傳利害關係證明文件,依身分而定:申請一親等直系血親(父母、子女)或配偶的除戶謄本,免附文件;申請其他繼承人(例如兄弟姊妹、祖父母)的除戶謄本,才需要另外上傳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擇一。

| 項目 | 內容 |
|---|---|
| 免附文件對象 | 申請一親等直系血親(父母、子女)或配偶的除戶謄本 |
| 需附文件對象與可上傳文件(擇一) | 其他繼承人(如兄弟姊妹、祖父母):第一類土地(或建物)謄本或權狀、他項權利證明書/3個月內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需用機關開立之補正通知單 |
| 檔案格式 | 限JPG,需清晰高解析度,單一檔案小於10MB,數量不限 |
| 辦理天數 | 原則6個工作天;3代以上繼承案件可延至9個工作天(不含待補正、待確認、待繳費的等待時間) |
| 補件期限 | 受理機關通知後6日內未補件、未確認或未繳費,系統自動註銷 |
| 資料下載期限 | 核發後3個月內下載,逾期系統自動註銷,須重新申請 |
辦理天數不是絕對上限:如果案件本身複雜,受理機關會再另外用電子郵件通知延長時間,不會卡在9個工作天硬性結案。
完整申請資格、上傳文件細節與最新公告,以內政部戶政司|網路申辦繼承案件戶籍謄本注意事項官方頁面為準;系統操作介面或流程若有調整,仍以當下頁面公告為主。
除戶謄本的三種類型:現戶除戶、電腦化前、電腦化後
戶政事務所提供的除戶謄本,依資料來源可分成三種:仍在現戶內但已除戶(除口)的成員紀錄、電腦化作業前的除戶資料,以及電腦化作業後的除戶資料。申請時如果不確定被繼承人的除戶時間落在哪一種,可以直接向戶政人員說明「要辦理繼承需要的除戶謄本」,由櫃檯協助查調對應的資料來源,不必自己判斷分類。
除戶謄本常見用途
除戶謄本是多項繼承程序的共同必備文件:辦理繼承登記需要用它證明繼承開始的事實與時間;聲請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法院也會要求檢附;申報遺產稅時,除戶謄本或死亡診斷書是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列出的應備文件之一,詳細清單見〈遺產稅申報流程:期限、文件、罰則〉。
如果同時要準備拋棄繼承的線上前置查詢與遞狀流程,可以參考〈拋棄繼承線上申請教學〉;該文著重在聲請狀怎麼送達法院,除戶謄本只是其中一項應備文件,跟本文專門說明除戶謄本申請地點、規費與線上申辦資格,是兩篇不同定位的文章。
辦理繼承登記還需要填寫繼承系統表,範本與填寫規則見〈繼承系統表怎麼填+範本下載〉。
常見問題
除戶謄本一定要回被繼承人生前的戶籍地申請嗎?
不用。臨櫃申請可以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不限被繼承人生前的戶籍地,這點跟部分需要回原戶籍地才能辦的登記事項不同。
可以請代書或親友代為線上申辦除戶謄本嗎?
不行。網路申辦繼承案件戶籍謄本限具繼承權資格的繼承人本人以自己的自然人憑證申請,不開放代辦;如果想委託他人處理,只能改用臨櫃申請並備妥委託書。
沒有自然人憑證,還有辦法線上申請除戶謄本嗎?
目前查到的線上管道都需要自然人憑證,沒有憑證的話,直接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臨櫃申請即可,同樣是每張15元,不需另外辦卡。
每個人申請都要上傳利害關係證明文件嗎?
不是。申請一親等直系血親(父母、子女)或配偶的除戶謄本免附文件;申請其他繼承人(如兄弟姊妹、祖父母)的除戶謄本,才需要三選一:土地或建物謄本/權狀、他項權利證明書;3個月內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或需用機關開立之補正通知單。
線上申請通過後,除戶謄本要怎麼拿到?
審核與繳費完成後,憑自然人憑證於「繼承案件戶籍謄本查詢作業」查詢並下載,下載期限是核發後3個月內,超過期限系統會自動註銷,需要重新申請一次。
本文為法規資訊整理,非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律師/地政士/會計師。
最後更新:202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