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138條規定,法定繼承人分成四個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後順位要等前順位「全部」拋棄、死亡未代位或喪失繼承權才輪到。同順位有多人時,依民法第1141條按人數平均繼承。
配偶不算入順序,永遠與最先成立的順位共同繼承,應繼分依民法第1144條而定:與第一順位共同繼承時,配偶與該順位繼承人按人數平均分;與第二、三順位共同繼承時,配偶應繼分為遺產1/2;與第四順位共同繼承時,配偶應繼分為2/3。
法定繼承人順位怎麼排:民法第1138條四個順位
民法第1138條規定,除配偶外,法定繼承人依序分為四個順位:第一順位是直系血親卑親屬(例如子女、孫子女),第二順位是父母,第三順位是兄弟姊妹,第四順位是祖父母。順位是「排他」關係:只要前面的順位還有人存在、且沒有全部拋棄或喪失繼承權,後面的順位就完全沒有繼承資格,不會有不同順位的人同時繼承。
要特別分清楚,是「該順位全部拋棄、全部死亡未代位、或全部喪失繼承權」才會輪到下一個順位——不是只要有一個人不在,整個順位就消失。例如第一順位還有一名子女健在,父母(第二順位)就完全沒有繼承資格。

代位繼承是什麼?只限第一順位適用
依民法第1140條,第一順位繼承人如果在繼承開始「前」已經死亡或喪失繼承權,由他的直系血親卑親屬代替他繼承那一份應繼分,這就是代位繼承。舉例來說,被繼承人的兒子已先於被繼承人死亡,兒子留下的子女(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就可以代位繼承原本屬於兒子的那一份。
代位繼承只適用於第一順位,第二、第三、第四順位都沒有相對應的代位規定——如果父母、兄弟姊妹或祖父母這個順位的人已經不在,遺產不會由他們的子女代位,而是直接輪到下一個順位。
同順位有多人時怎麼分:按人數平均
同一順位如果有好幾位繼承人,依民法第1141條按人數平均繼承,法律沒有另外規定誰多誰少。例如第一順位有3名子女、沒有配偶,遺產由3人平均分,各得1/3。
配偶在場時,應繼分怎麼算:對照表與試算範例
配偶不算入四個順位,但只要配偶健在且沒有拋棄繼承,永遠會與最先成立的順位共同繼承,應繼分依民法第1144條,隨共同繼承的順位不同而不同:
| 共同繼承對象 | 配偶應繼分 | 該順位怎麼分剩餘部分 | 法源 |
|---|---|---|---|
| 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 | 與該順位繼承人平均分 | —(已與配偶一起平均分) | 民法第1144條第1款 |
| 第二順位(父母) | 遺產1/2 | 其餘1/2按人數平均 | 民法第1144條第2款 |
| 第三順位(兄弟姊妹) | 遺產1/2 | 其餘1/2按人數平均 | 民法第1144條第2款 |
| 第四順位(祖父母) | 遺產2/3 | 其餘1/3按人數平均 | 民法第1144條第3款 |
| 四個順位皆不存在 | 遺產全部 | — | 民法第1144條第4款 |
以遺產3,000萬元為例(純粹示範比例計算方式,不代表任何個案的實際財產內容):
| 共同繼承情境(遺產3,000萬元示範) | 配偶分得 | 其他繼承人分得 |
|---|---|---|
| 配偶+2名子女(第一順位,共3人平均) | 1,000萬元 | 子女各1,000萬元 |
| 配偶+父母2人(第二順位) | 1,500萬元(1/2) | 父母各750萬元 |
| 配偶+兄弟姊妹2人(第三順位) | 1,500萬元(1/2) | 兄弟姊妹各750萬元 |
| 配偶+祖父母2人(第四順位) | 2,000萬元(2/3) | 祖父母各500萬元 |

這篇沒有處理的兩個問題
順位與應繼分是繼承開始那一刻的「原始分配規則」,以下兩個情境會讓實際結果不一樣,但屬於不同法條的範圍,這裡不重複展開:
有人拋棄繼承後,他原本的應繼分歸誰——這是民法第1176條的規則,完整拆解請見拋棄繼承流程全攻略:期限、文件、費用。
遺囑或生前贈與能不能完全排除某位繼承人——這牽涉的是特留分(遺囑人不能拿走的最低保障比例),跟應繼分是兩個不同概念,完整比例表與2026年修法後的新舊制,請見特留分是什麼?2026 修法後怎麼算。
常見問題
配偶一定會分到遺產嗎?
是。配偶不算入四個順位,只要配偶健在且沒有拋棄繼承,永遠會與最先成立的順位共同繼承;如果四個順位的人都不存在,遺產全部歸配偶(民法第1144條第4款)。
我是被拋棄那個人的子女,可以代位繼承他放棄的那一份嗎?
不行。代位繼承(民法第1140條)只適用於第一順位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的情況;拋棄繼承是在繼承開始「後」做的意思表示,性質不同,不會發生代位。拋棄後那一份應繼分實際歸屬誰,請見拋棄繼承流程全攻略:期限、文件、費用。
應繼分跟特留分是同一件事嗎?
不是。應繼分是民法第1141、1144條規定分配給繼承人的「應得比例」,特留分則是遺囑人不能透過遺囑或生前贈與完全拿走的「最低保障比例」,兩者依據的法條與比例基準都不同,完整說明請見特留分是什麼?2026 修法後怎麼算。
同一順位的人數不同,應繼分會不會不一樣?
會。民法第1141條規定同一順位有多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人數愈多、每人分到的比例就愈少;配偶的應繼分則不受該順位人數影響,仍依民法第1144條固定為平均分、1/2或2/3(依共同繼承的順位而定)。
本文為法規資訊整理,非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律師/地政士/會計師。最後更新:202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