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不論是繼承還是受贈取得,只要符合「作農業使用」與身分條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可以全數列為遺產稅扣除額(繼承)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贈與),實質效果都是免稅。但這不是一次性優惠:取得之日起5年內必須持續作農業使用,中途停止耕作、出售或移轉給他人,原本免徵的稅款會被追繳回來。
農地繼承免遺產稅:法源與適用條件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遺產中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受者,扣除其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之全數。
白話說:這塊地本身不算進遺產稅的課稅基礎,效果等同免稅。承受人不限特定身分範圍,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都適用。
農地贈與免贈與稅:受贈人身分有限制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5款,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定繼承人者,不計入贈與總額。
這裡的關鍵差異是:贈與比繼承多一道受贈人身分限制。民法第1138條規定的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序是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換句話說,贈與對象要落在這個範圍內才適用免稅,姻親(例如女婿、媳婦)不算在內。想先搞懂繼承順位怎麼排,可以參考繼承順位與應繼分的完整整理。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同樣有對應問答確認這項受贈人身分限制(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4302)。這項農地全額免稅,跟一般贈與適用的年度贈與稅免稅額試算是兩件事、互不影響,農地部分不佔用當年度的一般免稅額度。

5年列管期在管什麼:怎麼樣算「持續作農業使用」
免稅不是一次判定就結束。承受人或受贈人自取得之日起5年內要持續作農業使用;一旦停止農用,國稅局會限期要求恢復,逾期未恢復,或恢復後又再次停止農用,都會被追繳原本免徵的稅款。
實務上最常見的違規態樣不是「忘記種田」,而是把地賣掉或過戶給別人:一旦所有權移轉,原承受人就無法再繼續農用該地,同樣視為未能維持農業使用,觸發追繳。
「作農業使用」的認定不是看地目登記幾個字,而是由地政機關會同農業主管機關依實際使用情形認定。個案認定請洽轄區地政事務所或農業主管機關確認,本文不代為判斷特定地號現況是否合格。

3種免追繳例外
以下3種情況,即使5年列管期還沒到,也不會被追繳:
- 承受人或受贈人死亡
- 該土地被政府徵收
- 該土地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例如都市計畫變更)
這3種例外,全國法規資料庫的條文原文與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問答的說法一致(見上方兩處連結)。除了這3種情況之外,其餘任何導致農地無法繼續作農業使用的原因,原則上都在追繳範圍內。
繼承 vs 贈與:農地免稅條件比較
| 項目 | 繼承(遺產稅) | 贈與(贈與稅) |
|---|---|---|
| 法源 |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 |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5款 |
| 承受人身分 | 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無特別身分範圍限制 | 限民法第1138條所定繼承人(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
| 免稅範圍 | 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全數 | 土地及地上農作物價值全數 |
| 列管年限 | 承受之日起5年 | 受贈之日起5年 |
| 追繳條件 | 5年內未繼續作農業使用且未依限恢復 | 同左,含出售、移轉他人視為未能繼續農用 |
| 免追繳例外 | 死亡、土地被徵收、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 | 同左 |
常見誤區與實務提醒
正確理解這項免稅的方式是:5年列管期滿之前都是有條件的免稅,期滿之後才算確定免稅,不是取得當下就一勞永逸。
另外要提醒的是,農地繼承或贈與,除了遺產稅、贈與稅之外,移轉登記另外會牽涉土地增值稅等稅費,農業用地在土地稅法下也可能有另外的不課徵規定,實際稅費組合請洽地政士或國稅局一併確認,本文只處理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20條這一段。
申報遺產稅或贈與稅的完整流程與期限,可參考遺產稅申報流程:期限、文件、罰則與贈與稅申報教學:期限、申報書、線上申辦。
本文法條與問答查核於2026年9月,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現行條文為準;法規如有修正,以修正後條文為準。
常見問題
農地贈與給女婿或媳婦,也能適用這項免稅嗎?
不行。贈與免稅限定受贈人須是民法第1138條所定繼承人,也就是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姻親不在範圍內。贈與給女婿、媳婦這類姻親,農地部分無法適用這項全額免稅,仍要依一般贈與稅規定課稅。
列管期間內農地被政府徵收,還要補稅嗎?
不用。土地被政府徵收是法定的3種免追繳例外之一(另外兩種是承受人或受贈人死亡、土地依法變更為非農業用地),這種情況不會被追繳原本免徵的稅款。
5年列管期滿之後,是不是就可以隨意出售農地?
期滿後原則上免稅已經確定,之後出售不會回頭追繳這筆遺產稅或贈與稅。但出售行為本身另外會涉及土地增值稅等其他稅費的計算,跟列管期滿的免追繳是兩件事,建議出售前先洽地政士或國稅局確認完整稅費。
如果農地是好幾個繼承人共同繼承,列管期怎麼算?
條文只寫「承受人」,沒有進一步規範多人共同繼承時列管與追繳如何拆分計算,這部分屬於個案認定,實際結果請洽國稅局或地政士確認,本文不代為判斷。
本文為法規資訊整理,非法律意見;個案請洽律師/地政士/會計師。
最後更新:2026-09
